社论
能动司法渐入佳境,让法成为“活的力量”
法,不仅仅是思想,而且应当成为活的力量。秉持专业判断的能动司法,更重要的是通过符合司法规律的行为,构建一套司法与外部社会良性互动的机制,在尊重司法规律和运行逻辑的基础上,既谨守本分又积极主动地履行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职权,让法的精神和思想真正活起来,上承法理,下接地气,让法对人的终极关怀得以彰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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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
立法贴近民生,小切口中的大智慧
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的一种重要手段,现代社会不以暴力解决纠纷,而以法律作为定分止争的根本依据。要使法律更好发挥作用,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重在高质量立法。特别是民生领域立法更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而以“小切口”立法回应民生关切正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的一大鲜明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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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逐利性执法,关乎营商环境和法治政府建设
全国政协委员皮剑龙建议,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遏制逐利性执法,把执法过程中罚没所得全部依法上缴中央财政。这一思路是为了抑制执法机关因追求增加本地财政收入而逐利执法的动力。值得注意的是,这两年陆续有委员提出类似建议,可见从他们的实践感知中,逐利性执法对营商环境的破坏程度很大。要坚决遏制逐利性执法,这既是发展壮大民营经济、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需要,也是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
(完)